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31|回復: 0

謠傳吃味精會中毒 食藥署:非常高劑量才會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6-1-21 07:40: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謠傳吃味精會中毒 食藥署:非常高劑量才會
  自由時報
    2.jpg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國人健康意識抬頭,不少外食族到餐飲店點餐時,都會提醒老闆不要加味精,原來謠傳吃味精會中毒或致癌!衛福部食藥署今日闢謠指出,味精的主要成分是「麩胺酸鈉」(MSG),在動物實驗中,只有非常高劑量的攝取才會引起急性中毒,且尚無研究證明食用味精會引起慢性疾病。

食藥署表示,味精主要成分是麩胺酸鈉,也稱為谷氨酸鈉或麩酸鈉, 番茄、乳酪或乳製品、蘑菇、玉米、青豆、肉類等天然食物都含有此物,由於具有獨特鮮味,是常見用於調味的食品添加物,過去生產方式為從海藻提取與麵筋水解,現在則是澱粉、糖蜜為原料,以微生物發酵而製成。

食藥署指出,據國際麩胺酸鈉資訊服務單位(IGIS)研究,即使料理完全不添加味精,人類每天正常飲食也會攝取約20克的麩胺酸鈉,而在動物實驗中,只有在非常高劑量的麩胺酸鈉才會引起急性中毒,並且無顯著慢性毒性、致畸胎性或基因毒性,亦無任何證據證實食用味精與慢性疾病有關。

依照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資料顯示,1973年,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每人每日的味精最高攝取量為120 mg/kg,換算下來,體重60公斤重大人約7.2克;但1987年、1991年,聯合國糧農組織的聯合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與世界衛生組織、歐洲食品科學委員會陸續證實麩胺酸鈉的安全性,因此決議不必設定「每日容許攝取量(ADI)值」。

不過,食藥署提醒,若為高血壓、心臟病、肝腎臟等疾病的限納患者,雖然味精含鈉量只有食鹽3分之1,烹調用量也較少,但是仍應遵從醫師指示酌量食用,以免攝取過量的鈉,造成身體負擔。

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68626

來自群組: ♨ 秋居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6-1-30 09:21 , Processed in 0.024899 second(s), 8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