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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ork238

[問題討論] 今晚你撿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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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慶豪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3-4-23 15:27:53 | 顯示全部樓層
撿條死魚有啥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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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4 20:27:51 | 顯示全部樓層
除非女生他醉倒之前就先找你去舒服
不然這個根本就是下三濫在弄的啊
大家都男人 要舒服也要有點水準
人家不願意你稿人家幹麻
根本就是軟性的香蕉案阿![香蕉案=強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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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4 20:29:0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like_lucky_sky 於 2013-4-24 20:30 編輯

這首歌超讚的拉~
我喜歡~~~
裡面最帥的是被狗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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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5 05:41:1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只會撿那種對你有意思的...  或有聊過天的

和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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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5 07:28:4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是不會去撿屍因為怕惹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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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7 12:42:0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還是來澄清一下吧...
基本上... 所謂夜店的撿屍是有分別的!!撿的人!!跟被撿的屍~
先講撿的人吧!~ 撿的人不可能有機會去撿到不認識的人(屍)!!!要嘛~就是認識的朋友(或已經是砲友了)!不然就是已經確定彼此都有好感了~或是在店裡面玩樂跳舞時雙方就確定有一定程度的認識跟好感(就是所謂的朋友的朋友啦!)~不然就是店裡的員工(如吧檯.公關.外場.DJ.便衣保全.小老闆等或熟客)只有這些人可以在最短時間內跟店裡所有客人建立良好雙向關係(也就是好感或讓女生喜歡)~
沒有以上敘情況想撿到屍(咩<妞>)!!!!等著被打或被告吧~最便宜的也是付錢了事啦!!
再來講到被撿的屍吧~
別傻了!!!不是上敘的情況!你以為女生放心跟你喝到那麼醉還讓你帶走喔
(別告訴我還真有人以為可以看到外面喝醉女生就直接帶去砲別傻了~醒醒吧!!想被打還是被告?? )
所以~!!!~被撿的屍只有分這幾類~
本來就打算被自己喜歡(或有好感)的人撿走了~
本來就是那些男的自己帶去的(自己帶的自己撿~很有公德心吧!?)
再來就是朋友的朋友雙方看對眼才被撿走~
最後一種!叫那個屍可憐或發神經~要嘛就是喝醉了朋友都不想理她把她丟路邊(很少除非顧人怨)~再來就是自己一人跑去喝醉倒在路邊(幾乎是男生居多~女的!? 遇的到你也可以去簽樂透了)
不是上敘情況你要去撿屍!!??還是想想吧~哪有那麼便宜的事~醉倒在路邊的朋友通常也在路邊了~輪的到你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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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6 18:42:20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會ㄟ  女生喝到西趴爛   會讓人倒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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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25 04:06:22 | 顯示全部樓層
撿到不技較的你爽到
要是檢到大哥女人>你也會爽到.....
要是檢到早上起來看你爽到她不記的有沒有爽到..會被法官叫去問你有沒有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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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31 20:51:38 | 顯示全部樓層
還是小心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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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31 22:55:07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撿到有問題的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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