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樓主: songerlin

[其他] 你認為殺人服過刑、再次殺人算累犯嗎?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6-7-17 10:35:09 | 顯示全部樓層
當然是累犯阿  再次范阿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6-8-5 01:40:35 | 顯示全部樓層
殺人就該死刑,不能再放出來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6-9-18 00:47:55 | 顯示全部樓層
廢話 當然是累犯阿  加重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6-10-7 10:50:5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不用問吧,肯定算阿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6-10-17 17:28:14 | 顯示全部樓層
當然算啊 就算服過刑又怎樣一再重蹈覆轍 就表示這還沒改過自新
算累犯 要加重刑 不得假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6-11-23 23:14:54 | 顯示全部樓層
享用這種白癡問題衝雞粉也不是這樣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6-12-9 16:52: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letmefree 於 2016-12-9 18:02 編輯
yatimmy 發表於 2016-11-23 23:14
享用這種白癡問題衝雞粉也不是這樣吧

主要是你的內容也有好多錯字
要刮別人鬍子前先刮好自己的鬍子
不然也會讓人以為
趕著賺積分都不選字的。
即使是白痴問題
也是可能激發出不一樣的論點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9-3-2 22:17:24 | 顯示全部樓層
以法律上定義來說是累犯阿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1-17 03:00 , Processed in 0.026066 second(s), 7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