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藥物先後使用順序的考慮,在西元2011年六月一日健保局通過轉移性大腸直腸癌患者,在第一線可健保給付標靶藥物「癌思停」後已有些改變。健保規定「癌思停」若要健保給付,就必須與抗癌妥加上5FU或是與5FU合併使用。這規定主要是根據西元2004年新英格蘭雜誌(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研究的結果而制定。該研究發現,抗癌妥加上5FU合併癌思停使用,比上只使用抗癌妥加上5FU之第四期大腸癌病患,其無病存活期(10.6個月比上 6.2個月)與整體存活(20.3個月比上 15.6個月)均呈現有意義的延長。因此目前大部分第四期大腸癌病人第一線的治療應該都會是「癌思停」加上「抗癌妥」加上5FU。林醫師提醒,任何治療都可能產生副作用,若治療期間如出現噁心、嘔吐、發燒等症狀請盡速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