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02|回復: 0

[生活情報] 【茶安新制7月底上路 飲品須標產地】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5-5-13 09:01: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茶安新制7月底上路 飲品須標產地】    早該如此!!

                  

因應農藥茶風波,今年(2015)七月卅一日起,茶葉進口業者、大型製茶廠將納入三級品管強制檢驗,做好追蹤追溯管理,衛福部食藥署並要求提供「現場調製飲料」的店家,不管是手搖飲料店、餐廳、早餐店或小吃店,只要具營業登記,且提供現場調製飲料,都應在店內明顯處清楚標示茶葉、咖啡產地來源,咖啡須標示咖啡因含量,若有混茶情形,須依混入的茶葉比率由高到低清楚揭露;含果汁飲品部分,果汁含量逾百分之十才可標示為果汁,如果汁含量不到百分之十,或以香精調製,只可標明「風味」。

草案七月底公告實施後,若查獲業者未依規定標示產地、咖啡因及果汁名稱,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三萬元到三百萬元罰鍰;茶葉進口業者及大型製茶廠如未依規定自主檢驗或將交易紀錄登錄於食藥署平台,也可處三萬元到三百萬元。

(來源:聯合報)
來自群組: ♨ 秋居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1-20 08:40 , Processed in 0.029364 second(s), 7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