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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青小伙子為新交的女友買一件生日禮物。他們交往時間不長,所以小伙子經仔細考慮,認為送一副手套最恰當不過——浪漫,又不顯得過分親暱。
) u* S, \3 N' {在女友的妹妹陪同下,他去西爾斯百貨連鎖店買了一副白色的小羊皮手套。女友的妹妹也給自己買了一條內褲。售貨員包裝時把兩件物品弄混了,結果女友的妹妹拿了手套,給女友的變成了內褲。小伙子沒有檢查包裝的內容,封好後寄給了女友,並附上一便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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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了這件禮物,因為據我留心觀察。你晚上和我出門時總是不用它。要不是你妹妹當時在的話,我本來會選有扣子的那種。可是她用的是短的,容易脫下來的那種。它的色調非常淺,不過賣它的女士讓我看她用的同樣東西,已經三個星期了,一點都不髒。我讓她試了試你的,她看上去靚極了。多希望你第一次上身時我能看到啊。可惜不行,因為在我下次見你之前,肯定會有別人碰它的。 記住在脫它之後,往裡面吹點氣。因為它們用用自己就會帶點潮的。想一想,來年我要親它多少次啊!希望在星期五晚上你用它,為了我。 全身心地愛你!; e. B2 M0 q0 a+ [
約翰3 F2 _- E$ ~; t9 ~ G' \% C+ y
(又及:現在最時興的作法是把邊翻過來,露出一點軟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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