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647|回復: 7

[其他] 王建煊說執行死刑是公義的表現,你認不認同?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2-9 00:07: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正方觀點 (11)

認同

反方觀點 (1)

不認同

辯手:0 ( 加入 )
     
    辯手:0 ( 加入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3-11-15 13:19:45 | 顯示全部樓層
      贊成,廢除死刑是人民悲哀阿~~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12-26 20:55:09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能再同意更多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12-27 09:00:38 | 顯示全部樓層
      活著凌遲 比死還痛苦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1-1 20:20:13 | 顯示全部樓層
      判死刑就槍斃...剛好而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1-5 13:41:57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是受害者都能正義凜然
      那受害者哪?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9-3-17 14:13:11 | 顯示全部樓層
      死刑就是經典以眼還眼的最佳例子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9-4-11 14:06:53 | 顯示全部樓層
      在沒有找到更好的方式前,真的是如此!!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舉報|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2-27 18:09 , Processed in 7.781835 second(s), 13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