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8 / 5278論壇 / 我愛78論壇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86|回復: 0

[幽默笑話] 吞蛆之刑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1-14 18:18: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有三個犯人,被一位國王審判。國王問第一位犯人:「你要死刑還是要吞蛆?」 ! B3 |- K. ], k: K' P& Q9 f5 _
第一位犯人答要接受吞蛆刑,於是國王說:「吞一千隻蛆!」 % }- x  s6 P" i9 V$ B4 d5 I
國王又問第二位犯人:「你要死刑還是要吞蛆?」第二位犯人也是答要接受吞蛆刑 * N; J. }6 d$ {5 G) M( b
於是國王說:「吞二千隻蛆!」 / s( [3 c  O+ q- w: t. d/ l
國王又問第三位犯人:「你要死刑還是要吞蛆?」 6 y8 u% r& T% `
第三位犯人想:「接下來一定要吞三千隻蛆,與其吞這麼多蛆,不如一死百了」 + y$ ~* A- z8 {0 [0 g4 Q1 B
於是他答要死刑,結果國王說:「吞蛆吞到死!」
( W: ]: {9 Z' ^  o, z  L& Y/ r7 f% x- A' E: X. w& `! Y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 再次提醒您,回覆文章時請遵守下列重要回覆規則︰
  1. 回覆字數必須超過十個中文字以上。
  2. 禁止使用插頭香, 搶頭香, 搶第一, 第一名, NO.1, 坐沙發等無意義的回覆。
  3. 嚴禁草率敷衍的灌水回覆。例如: 推......, 頂......,11111111, good, push, thank you, 謝了, 好看, 謝謝大大, 感謝分享, 支持, 再來 等等。
  4. 禁止使用千篇一律的回覆或複製、引用別人的回覆。禁止使用不知所云的回覆,例如: 3q5ws9dmh。禁止使用中英文或符號組合字。
  5. 回覆文章必須與該主題有關,如有不符將以灌水處理。
※ 違反規則者,抓到輕者積分歸零,嚴重者封鎖IP。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 google 登入 facebook 登入 Line 登入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廣告洽談|5278 / 5278論壇 / 5278手機A片

GMT+8, 2024-11-16 20:48 , Processed in 0.022530 second(s), 7 queries ,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