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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即煮即食飯菜 無必要加食品添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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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0-22 08:32: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食藥署:即煮即食飯菜 無必要加食品添加物
華人健康網 記者黃惠姍/報導

日前高雄甫洲米食將保鮮劑抑菌「鮮保利」,添加在學校營養午餐白飯裡,雖然是合法添加,仍一度引發食安疑慮。食藥署昨19日召開專家會議決議,即煮即食的飯菜,沒有必要添加食品添加物,除非飯菜連續超過4小時,貯存在溫度低於60度以下的環境,才能添加,但食品業者必須訂立標準作業程序及監測機制,販售時也要主動告知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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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昨19日召開專家會議決議,除非飯菜連續超過4小時,貯存在溫度低於60度以下的環境,才能添加保鮮劑抑菌。

飯菜貯存溫度低於60度且超過4小時 才能添加食品添加物

專家會議與會者除了學者之外,還包括教育部、衛生機關、消費者保護團體及餐盒食品業公會。食藥署食品組簡技鄭維智表示,食品業者所供應的即煮即食米飯菜餚,沒必要添加食品添加物,若需添加,必須是貯存溫度低於60度,且超過4小時以上,因當溫度低於60度時,微生物4小時後會開始生長,使食物酸敗。

食品業者若有需要添加如保鮮利等合法防腐藥水,必須訂出標準作業程序,包括得經過評估、建立監測機制及記錄,產品資訊更要主動接露給消費者,例如買賣雙方在簽訂契約時敘明,或提供相關資料,讓消費者參考,確保飲食安全。

食品業者若未遵循法規 可處以6萬到2億元罰鍰

鄭維智指出,若業者在即煮即食的飯菜中添加食品添加物,如果沒有遵循「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或「食品安全管制準則(HACCP)」,可依食安法處以6萬到2億元罰鍰,衛生機關未來也將不定期稽查。

食藥署組長潘志寬重申,飯菜內添加食品添加物沒有違法,對健康沒危害,不過能盡量少用就少用,未來也會再細訂相關規定。
來自群組: ♨ 秋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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